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汇编5篇


农村 2024-03-29 22:56:14 农村
[摘要]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汇编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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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通知》(国办发〔***〕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城区:解放小学7个班,***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小学2个班,***小学2个班,***小学1个班,***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

2.城郊:***中心小学3个班。

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围

1.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桥至粮食局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2.***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村、***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村、***山村、***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小学:***亭村、***村及***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5.***小学:***社区、***村(除***1组)、***村、***村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6.***小学:***村、***村、廉租房小区、工业园区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7.水头中心小学:除传统招生范围外,另加水头棚户改造区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8.***培英学校小学部:面向全县招生。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年秋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法令年龄为***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视学位情况,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可延迟至***年12月31日前。(二)对象及条件

1.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的城区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在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就读学校: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孤儿、烈士子女;

④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

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⑤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4)符合上述(1)、(2)、(3)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不同时段的用电、用水、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

2.城区有房产但非城区常住人口子女

(1)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在县城只有一处房产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租住政府廉租房缴费凭证为准),以房屋所在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在县城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父母现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符合上述(1)、(2)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不同时段的用电、用水、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由招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调查核实后确定入学资格。应核材料如下:

(1)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居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不同时段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

(2)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3)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父母至少一方)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册复印件(需经用人单位盖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父母(至少一方)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金石镇以外的户口本和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

(6)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4.其他特殊情况者

(1)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人社、商务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后,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须持组织人事部门或部队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登记,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城区小学本校教师子女可安排在本校就读。

(4)***小学所在地***村和焦家垅小学所在地焦家垅村外嫁女的子女分别可在***小学、焦家垅小学就读。资格认定程序:先由本人写出报告交当地村民小组、村委盖章证明,再到公安户籍部门审核,最后由学校审定。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1.城区常住户口或有县城房产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持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或租住政府廉租房缴费凭据)和不同时段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到所属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2.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原籍户口簿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各校报名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要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新生名册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查备案。

3.符合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及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持户口簿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发的入学派遣单到指定的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六、招生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大局。县教育局成立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光辉;副组长:朱美军;成员:李永虎、莫万刚、陈四新、郑永祥、肖一鸣、伍桄宏、雷冲、林睦堂、郭华荣、蒋光辉、罗斌。局领导小组重在对小一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具体招生工作直接由城区县属小学和金石镇中心学校所辖城区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各校要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小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招生工作班子,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方案制订出本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教育局基础教育股。2.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外来人员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会保险凭证等)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准确性。城区各小学要牢牢抓住审查核实这个关键环节,务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学校校长亲自把关,在审核各种佐证材料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甄别材料真伪(证照类必须审验原件),如因某种原因导致材料有缺项或对材料的真实性存在疑点,学校应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各学校对招生范围内无固定职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要积极引导他们的子女回原户籍地就读。

3.严禁造假,实事求是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和有关招生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不管有无证件或虽有证件但不辨真伪而导致信息失真,或者有意弄虚作假或协同他人徇私舞弊,影响小学招生工作,造成社会不稳定和带来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4.阳光操作,统一步调

(1)统一招生宣传时间。各校定于8月20日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与要求等信息,各校的招生公告在发布前必须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

(2)统一报名登记、审验户籍、房产等相关资料时间。各校定于8月25-27日对各自招生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审验户籍、房产等相关资料。

(3)统一复核、公示时间。各校在报名登记、初审户籍、房产等资料后,定于8月28日-29日两天集中对已登记的小学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逐一进行复核确认,8月29日张榜公示符合招生要求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校应设立招生电话或招生举报信箱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习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解放小学、***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号)和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监察部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各学校:

为做好 2020 年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成教办〔2020〕7 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简阳市人民政府东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农村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户籍属于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招收划定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做到应招尽招。经审查无误,由学校组织入学报名。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三残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简阳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执行。三残儿童入学。保证三残儿童入学,凡属所辖范围内的三残儿童,学校优先登记,保障三残儿童入学权利。

三、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 日)的江南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重大项目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四、招生范围

户籍或常住地在东溪街道阳公村、万古村、尖山村、大河村、双河村、石梯村、松柏村、泉合村、江南居委会的适龄儿童;其他按规定应在我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

五、工作安排

(一)信息采集 。

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须于 5 月 11-22 日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二)资料审核与审核结果公布。6 月 1-7 日,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小学的资料审核、复核。 6 月 16 日,公布入学资料审核结果。

(三)学位安排。6月23 日,公布在“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的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结果。

(四)入学报到。8 月 31 日前,学校组织新生办理入学报到。

六、工作要求

(一)招生方案将通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06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新生班额。起始年级一律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充分考虑学生性别比例等因素。绝不允许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举办实验班和重点班。

(三)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提前择优选拔录取新生。

(四)严禁收取择校费、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五)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3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各学校:

为做好 2020 年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成教办〔2020〕7 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简阳市人民政府东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农村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户籍属于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招收划定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做到应招尽招。经审查无误,由学校组织入学报名。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三残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简阳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执行。三残儿童入学。保证三残儿童入学,凡属所辖范围内的三残儿童,学校优先登记,保障三残儿童入学权利。

三、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 日)的江南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重大项目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四、招生范围

户籍或常住地在东溪街道阳公村、万古村、尖山村、大河村、双河村、石梯村、松柏村、泉合村、江南居委会的适龄儿童;其他按规定应在我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

五、工作安排

(一)信息采集 。

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须于 5 月 11-22 日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二)资料审核与审核结果公布。6 月 1-7 日,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小学的资料审核、复核。 6 月 16 日,公布入学资料审核结果。

(三)学位安排。6月23 日,公布在“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的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结果。

(四)入学报到。8 月 31 日前,学校组织新生办理入学报到。

六、工作要求

(一)招生方案将通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06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新生班额。起始年级一律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充分考虑学生性别比例等因素。绝不允许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举办实验班和重点班。

(三)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提前择优选拔录取新生。

(四)严禁收取择校费、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五)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4

为平稳有序做好全县2017年小学段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关于印发常山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218号),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切实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相对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重点工作

(一)制定招生计划

各小学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现代化县要求控制班额。其中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见下表:

学 校 班级数 班 额 计划招生数

实验小学 4 45 180

第一小学 6 35 210

天马一小 3 45 135

天马二小 4 45 180

育才小学 4 35 140

合 计 21 845

(二)学区划分

1.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县第一小学:香樟嘉苑及以西(含菜蓬村)、赵家坪社区;金川街道上蒋、上埠;紫港街道大弄口、枧头、后坊村;柚苑小区。(允许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自愿选择到第一小学就读)

实验小学:白马河以东,常山江以南,渡口路以东、三里滩以西。

天马一小:城南片,定阳北路定阳桥至法院街东边路口以西,法院街至龙门路县政府大院围墙以南。

天马二小:渡口路以西接白马桥头沿天马路至南门溪以西,定阳桥头沿定阳北路至法院街东边路口以东;法院街至龙门路县政府东边围墙以北;原天马镇紫港社区。

育才小学:面向全县招生。

2.农村小学招生范围

全县其他乡镇(街道)小学仍按行政区域调整前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三)报名及录取

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到各学区户籍地小学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定。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时间统一为5月20日-21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育才小学报名时间为四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办法见学校招生公告。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对象报名就读城区小学,其中户籍生及本县非城区户籍生中第一类对象到片区学校报名,其他对象到教育局一楼报名。

1.户籍生

(1)报名条件: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且具有城区户籍儿童,户籍迁移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前,挂靠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底前。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底前挂靠户籍,其父母须在城区有固定房产或至少一方在城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2017年1月前)。

(2)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计划生育证明。当户口本与房产证不一致时,以房产证为准(租房居住者仍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2.本县非城区户籍生

(1)报名条件。

第一类:①父母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居住(房产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前);②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城区或三大工业园区务工或经商1年以上)。

第二类:①父母在城区有租房(办理租赁证或签订经公证处公证的租房协议);②父母双方在城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城区务工或经商1年以上)。

(2)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租赁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计划生育证明;父母在城区(园区)务工、经商证明材料。

3.县外随迁人员子女

(1)报名条件。①儿童或父母取得城区《居住证》(2017年4月底前);②户籍地无监护条件;③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或三大工业园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④符合国家和省学籍管理规定。

(2)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居住证及城区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房产证(或租赁证)、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计划生育证明、监护人在城区的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

4.特殊对象子女:2015年初至2016年末在城区购新建房户子女;符合常人才办[2015]2号文件的相关引进人才;创业绿卡持有者;本县户籍现役、当年退伍(转业)军人等子女。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或租赁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计划生育证明,及以下材料:

其中购新房户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引进人才须提供单位及县人才办证明;创业绿卡需要提供绿卡原件;现役或专业军人须提供部队或民政局证明。

除户籍生外,其余报名对象经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在城区小学就读。

在农村乡镇(街道)实际居住的外来务工、经商等的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就读小学年龄的在当地小学免费入学,当地小学在查实相关证件后,不得拒收此类学生。

(四)加强学籍管理

各小学全面使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各校要进一步规范与执行义务教育转学、休学、复学等规定与程序,按计划控制招生人数,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学籍管理。

(五)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教育局、相关学校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办法以公告、网络、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录取工作结束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县教育局咨询电话:5022905、5021617,投诉电话:5017088;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2月-3月

研究制定本县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座谈会,研究确定招生政策。

(二)实施阶段:2017年4月-9月

1.政策宣传。4月至5月份,通过常山教育网、《今日常山》报、社区公告、家长会议等宣传招生政策。

2.组织报名。5月20日-21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户籍生到片区学校报名,其他对象到教育局一楼报名。

3.对象审核。6月初至7月中旬。

4.结果公示。8月上旬,拟录取名单在常山教育网公示。

5.录取报到。8月底-9月1日。由录取学校通知学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同放弃。

(三)总结阶段:2017年9月上旬

做好相关材料归档、走访检查、工作总结等。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洪永海任组长,徐良英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统一协调、实施招生工作。各小学也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做好细化落实。

2.精心组织。局相关科室、各小学要从全局的高度,精心安排招生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把握政策,注重细节,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重视宣传。各小学要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对招生过程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常山县教育局。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5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龙川小学

(2)7月2日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3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

(4)7月4日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本文来源:http://www.zhmsjx.com/gongzuorudangshenqingshu/74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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