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调研报告范文汇总五篇


农村 2024-03-27 22:38:06 农村
[摘要]方式指言行所采用的方法和样式。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条件下,表现人类的朴素的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新进的管理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调研报告范文汇总五篇,欢迎品鉴!

【www.zhmsjx.com--农村】

第一篇: 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调研报告

  为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夯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基础,根据区政协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安排,6月中旬至8月底,区政协法制社团三胞联谊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委员,在副***张莉带领下,围绕“我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主题开展了为期二个多月的专题调研活动。调研活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实地视察等方式进行,同时还组织赴浙江省**市、江山市学习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基本状况及工作成效

  我区现有人口90.1万,下辖23个乡镇(街道),236个行政村。近年来,我区加大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制度,在推动我区新农村建设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基本状况

  发展基层民主制度、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加快了法治某某建设进程。

  1、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区委、区政府将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提高到事关某某工作大局和某某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如2015年2月16日下发了《中共某某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某某建设的实施办法》(广发〔2015〕1号)文件,明确了大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出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等6项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建设。乡村两级均成立了相应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设立了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群众工作站、人民来访接待中心,6个中心乡镇设有法庭,村居健全了综治维稳室、警务室、调委会、治保会建设,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成立了警民联合巡防队等,基层治理预警机制健全,群众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如排山镇的人民调解规范化试点、永丰街道创美小区的法治长廊、毛村镇的法治新农村、区实验小学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南屏中学的法治校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筑牢了干群心中的法治底线。

  3、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依法行政环境。截至2014年9月,我区精简行政审批项目198项,精简率达80%,办理平均时限缩减77%以上,解决了群众办事难、手续繁问题。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主要成效

  1、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加强了对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同感,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增强,做到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调研中发现,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征地拆迁等基层工作中大都能按法律程序办事。

  2、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村“两委”班子选举过程平稳。到目前为止,我区共进行了四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通过海选和差额投票选举直选“两委”班子,改变了过去“上级定名单,群众画圈圈”来确定村干部的方式,真正体现出了选举的民主性、公正性,真正体现了群众意愿,融洽了干群关系,从而大大减小了农村基层矛盾;二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提高了广大干群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办事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目前,我区已有 个村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是依法治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实效。信访工作方面,2013年,我县赴京非正常访访量位列全省第一,赴京正常访、赴省访访量均排列在全市前三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在全省排名靠后。光泉书记到任后,通过坚持四个原则、树立八种理念和强化十个抓手,严厉打击歪风邪气,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至2015年我区赴京访、越级访、非访数量明显下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面,由2013年全省倒数跃升至全省第53位,成为全省排名提升最快的三个县之一。今年第二季度,全区公众安全感位次前移至全省第二方阵,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有三家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四是调解委员会作用明显。区道路事故交通调解委员会每年调解交通案件达300多起,排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015年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67宗,立案27宗,调处成功率达100%,做到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调研中发现,近年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但受思想认识、利益驱动、固有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少数干部对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认识不够高。一是少数农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法治治理新常态。部分乡村干部思想观念、思维习惯、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仍停留于过去的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民主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较差,甚至有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如计划生育工作,部分基层干部不能适应新的以服务育龄妇女为主的工作导向,尤其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上,因计生与户籍管理脱钩,征收到位率大幅度降低,主动上缴者少之又少,陷入了“穷的征不着、富的征不足、贵的征不了”的艰难局面,而提请进入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程序,则由于执法程序多、耗时长,加上容易与群众产生对立面,少数干部拉不下面子,甚至用转移支付等费用垫付。二是对社会治理法治化认识上存在误区。少数基层干部错误认为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建设就是普法,仅片面强调群众知法、守法,而忽略了引导群众用法,致使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够,效果不理想。且在普法上也大都流于形式,方式单一。多数采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时虽然内容详细,但不贴近生活,干群不感兴趣,普法达不到预期目的,普法考试时以抄答案,甚至代考为主流,而普法的实际效果无从考核,无奖罚措施。

  (二)部分群众不依法解决利益诉求。一是群众“信访不信法”。群众存在“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的思想观念误区,认为法律服务、司法手段门槛高,成本大,负担不起,习惯于依赖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且无理访、非法访代价低廉,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小,导致群众信访随意性很大。二是政府信访压力大。三是别有用心者挑动。尤其体现在土地归属、征地拆迁、山林纠纷等涉及群体利益时,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鼓动下,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违法集体上访,甚至出现过激行为。

  (三)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主要体现在村居两委班子建设上,一是综合素质不高。目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班子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对党的政策宣传、贯彻能力偏低,难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由于前年报销比例大幅度下降,加上医保报销手续繁琐,办事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村居干部对政策理解不深、宣传不透,不但增加了收取参合资金的难度,且使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也下降。二是协调配合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团结”。部分村(居)两委之间、村(居)支书和主任之间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拆台,思想和工作上存在“两张皮”,未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不办事”。三年一届的选举,时间短,部分新当选的村(居)干部业务还不甚熟悉,又将面临选举考验,致使基层干部人员不稳定,也沉下不心干事业,部分村(居)两委班子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真心实意地为群众着想,工作不主动,或者是缺乏办实事的能力,缺乏自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创业激情与本领;三是“不公正”。部分村(居)干部民主意识不强,办事不公开,处事不公正。如近年来群众反映最多的低保问题。目前还存在城乡低保制度还不完善,管理操作还不规范,优亲厚友仍然存在的现象;保障范围确定还不科学,动态管理还没有完全实现,有一部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没有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导致部分真正生活困难的群众没有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也妨碍了其在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中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创新意识缺乏。

  (四)不稳定因素扰乱社会治理法治化秩序。据有些镇、村等反映,有个别地方不法势力不同程度介入村两委选举、农村土地流转、工程招投标、农副产品流通等经济活动,通过威胁恐吓、低价下标、高价转手、垄断土地流转或工程招投标;利用复杂的农村社会关系作掩护,通过暴力、引诱、胁迫等手段操纵民主选举。由于手段隐蔽,公安、司法机关一时难以介入,易使部分不法势力逍遥法外。如随着土地价值的不断升高,近几年,邻里地界纠纷、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等涉及农村土地的纠纷和案件有上升趋势,致使解决大量的土地矛盾纠纷成为目前乡村两级工作的重头戏,如去年**镇余村村一农户因承包土地归属多次进省赴京访,当地镇村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安控和解决问题。再如对城市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漫天要价,胡搅蛮缠,导致工程进度推动缓慢,严重影响城镇化进程。更有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现象屡禁不止,城市规划执法大队有人员 名,且无节假日在巡逻,但违章建筑还此起彼伏,防不胜防。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不适应农村政制改革的新形势,对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感到茫然,以致消极被动应付。二是部分农村普法教育不到位,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有的甚至流于形式。据了解,大部分群众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渠道获取法律知识。而普法资源整合不足,普法经费投入不够,区电视台、区报社、区电台至今还未建立普法平台。有部分基层干部和村民认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普法、法律服务不够。三是由于个别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打着为民争利、为民请命的旗号,借机利用农村的矛盾纠纷,组织策划并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误入圈套,违反规定越级、多次重复上访。四是由于农村社会关系复杂,部分党组织统筹全局的能力不强,村委会成员素质较低,使一些不法势力、宗族势力乘机制造事端,严重干扰了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理选举。

  三、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区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对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推进体制改革,解决

  基层深层次矛盾具有保障性作用。因此,必须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常抓不懈。为此,提出以下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要全面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重点:一是要创新普法方式。要充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上的“法律需求”,建立多样化的普法平台,设计多样化的普法形式和载体,除媒体、横幅、宣传栏等常规宣传方式处,建议组建一支以本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某某区法制巡讲团,在城乡适当位置规划建设“法制广场”(浙江省**市的做法)、“法制家园”(**乡竹岩村正规划建设)等法制宣传硬件设施;二是要提高法治信仰。通过以案说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处理个人事务、依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着力在农村形成信仰法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夯实法治工作阵地。

  建议从农村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入手,加强组织网络建设,选优配强治保会、调委会干部队伍,选派在村里有威望、有经验、有责任心的干部和村民担任治保会、调委会委员;可借鉴排山镇的做法,健全完善治保会、调委会工作机制,明确治保会、调委会干部在平安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探索解决报酬待遇,激发治保会、调委会队伍工作积极性,全面促进治保会、调委会组织作用的发挥。要鼓励基层建立村级“老娘舅”、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等群众性组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要积极引导、推荐优秀法治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或驻地服务,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要统筹协调,着力帮助一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遇到的工作人员少、工作经费紧等问题。

  (三)抓好制度执行落实,促进基层依法自治。

  要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将村规民约修订实施作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原有村规民约操作性不强、合法性不够、执行度不佳的问题,强化修订完善、教育宣传和执行落实,注重制度的刚性约束,注重文化的道德约束力量,全面陶冶民风、改善村风,提升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要加强农村文化娱乐设施建设,达到“多演一场戏,多一份和谐”、“多一个球场,少一个赌场

  ”的目的(浙江省**市枫桥镇的做法)。要抓好农村现有民主、法治制度的执行落实,鼓励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通过抓好制度执行落实来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要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激励基层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来提高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四)增强法治为民意识,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基层干部直接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地发生具体行政行为,基层干部能否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就直接影响着法律在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民主法治建设的信心。但在现实中,我们也看到基层干部中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甚至徇私枉法现象还大量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在碰到诸如环境污染、计划生育、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民间纠纷等难点热点问题时,还习惯于用“老路子”“土办法”去解决,甚至“卖关系”“送人情”,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导致社会矛盾增加,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需要把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以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

  (五)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维护法律权威尊严。

  要针对当前全区农村群众违法行为以及导致这些行为发生的因素进行严厉的打击和调处,让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是轻易不可触犯的“地雷”。一是要对农村群众非法闹访、缠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使他们在得不到任何好处的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加大对干部群众私下随意卖买农村土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依法保护好农村耕地;三是加大对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司法不公行为所涉及工作人员的处理力度,筑好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火墙;四是加大对一些农村群众闹访、缠访事件的背后策划者(调研中发现有少数干部 、教师、律师等参与其中)的处理力度,促使他们增强社会公德意识。

  (六)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强化组织队伍保障。

  要更加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中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关系依法理顺、基层问题依法解决。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增强村(居)干部法治为民的意识,提升村(居)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党员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保护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篇: 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调研报告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干部是党在农村的代言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的政策和形象,党风廉政建设好坏更是事关发展、稳定和民心,所以,村干部要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党风廉政放在心上,把勤廉从政体现在行动上。

  首先,大家要看准“风向”、把握“火候”。咱们村干部都比较关心国家大事,十九大以来谈论最多就是改革和反腐,感受最深的就是反腐败形势越来越严,力度越大越大,效果越来越好。用中央的话说就是:反腐败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也就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但在这种大气候下,有的村干部还是认识不到位,或者认为村干部官微权小,九品芝麻官,别说老虎、连苍蝇都算不上,不是案件查办重点,反腐败涉及不到自己,有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想法;或者认为农村是山高皇帝远,大规模反腐一时半会到不了村一级,只要不出大格就没问题。如果这么想,你就错了,村一级不但会反腐败,而且力度也会很大,所以大家一定要认清大方向,看出点火候,不要错误判断形势,自己主动往枪口上撞。

  其次,大家要懂得红线是不能碰的。现在的社会还不是一片净土,处处充满了诱惑,对于村级来说,每年面对几十万上百万的各种扶贫款、救助金、转移支付等资金,以及老百姓求情办事送来的红包礼品,没有点党性原则,没有点抗腐蚀能力,很容易抵挡不住诱惑而犯错误。所以,每个村干部都必须提高政治修养,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把权力看的小点,把利益看的澹点,把责任看的重点,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和定力,看出轻与重,分清大小头,把持好自己,做人做事都有底线,才不会被蝇头小利冲昏了头脑,被灯红酒绿晃花了眼睛,做出后悔一辈子的事。

  再次,大家要知道什么是害怕。老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从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党员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主要是出于四种心理:无知心理。有山高皇帝远、我是农民我怕谁的想法,官不大胆大,无知者无畏,不把纪律放在眼里;侥幸心理。认为抓到的都是点背和胆大的,自己手段高明,动作隐蔽,不会出啥事;攀比心理。看到别人吃喝玩乐、贪钱收礼心里不平衡,觉得自己吃亏了;从众心理。别人收我也收,别人吃我也吃,反正很多人都这么干,法不责众。利益的诱惑是巨大的,做为村干部,如果不打消这种念头,没有纪律意识和敬畏之心,就很容易犯错误,所以大家一定要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吸取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诫,不但心中有党,心不有民,还要心中有纪、心中有惧,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以卵击石。

  二、我们的村干部一定要管住自己,还要看好自家的亲属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情况复杂,难点较多。要抓好这项工作,既不能忽视某一个环节,也不能靠哪个部门单打独斗。为此,乡镇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组织都要主动担起责任,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安排、齐心合力抓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要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中纪委全会要求,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还特别强调: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村书记一定要领会中央精神,把落实真正当回事,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说白点,作为支部书记,抓村里的党风廉政建设是你推不了的活,不抓不行,抓不好也不行,底下人出事了,作为村里主要领导领导,你也脱了干系。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也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定期研究推进工作、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等方式,把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到位,不空转。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县乡纪委、派驻室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村主要领导进行严肃问责,情节严重或多次发生的还要追究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第二,要不放松廉政教育。事实证明,党员干部腐败堕落、违纪违法,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一步一步走向深渊的,为此,乡镇党委必须强化村干部的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把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必学内容,利用讲党课、支部会议等形式,抓住教育重点、难点和弱点,经常对村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形势任务、党纪条规、工作作风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使村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德、心中有纪。另一方面,要改进教育方式,多采取灵活多样、深入浅出的教育方式,比如收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案例剖析、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典型案例图片展、开展廉政谈心提醒等,多开展一些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不在于声势多大、载体多新,重要的是要有效果,要让廉政观念入脑入心。

  第三,要用好权力管控措施。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要靠自律,另一方面要靠他律,通过扎紧制度和“笼子”,实行全方位监督控制和约束权力,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和土壤。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一套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规范统一管用的制度体系,并突出抓好制度落实和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村干部知法懂法,按章办事,依法行政。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村纪律监督组、村民理财小组等群众监督组织作用,让群众参与到对村组织和村干部的监督中来,逐步形成乡镇纪委、派驻室、村纪律监督组、民主理财小组等互动的立体化监督格局,全面强化对村干部和村级组织的监督管理。

  第四,要全面推进民主公开。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村内缺乏民主环境,一些应该召开村民议事会、党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村“两委”班子一研究就定了,甚至搞书记个人说了算,一些村的村务公开也不到位,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这方面,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组织的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农村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农村“三资”处理等有关事项,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受乡镇纪委、派驻室监督,决不允许搞“暗箱”操作和越权决策。各行政村要重视村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都要按照规定全面及时进行公开,公开内容要细、要实、要全,真正让老百姓看得到,看的明白,看的及时。乡镇纪委和派驻室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不公开、半公开和假公开的村严肃问责,确保党员和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

  第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纪律法规不能是摆设,执行才是关键。要通过严格执纪和严肃问责,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是一条绝对碰不得的高压线。在这方面,乡镇纪委、派驻室要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动出击,敢于碰硬,对作风漂浮粗暴、偏亲向友、庸懒散奢的村干部要及时教育纠正,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的村干部要“零容忍”,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农村的发展稳定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需要一支廉洁奉公的乡村干部队伍。通过这次活动,希望大家牢记自己的使命、责任和承诺,以实际行动让家乡父老乡亲放心满意!

第三篇: 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20***年协商调研监督计划安排,4—5月,县政协社法委在王***副***的带领下,会同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就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深入岳阳、城北、长河源、李家、镇子、南薰等乡镇及12个行政村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赴湖北省十堰市、武汉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平安和法治安岳建设、深化“七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及推进基层民主管理相结合,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制度,有效提升了全县农村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基层法治责任落实。县委政府坚持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出台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的决定》,制定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工作方案》,对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目前,乡村两级均成立了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健全了综治维稳室、调委会、治保会建设,聘请了法律顾问,成立了联合巡防队等,基层治理预警机制建立,群众表达诉求渠道顺畅,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落实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强化督查指导,基层组织网络完善。民政局着眼健全完善基层法治组织,加强对基层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实现了全县926个村52个社区全部依法民主选举。加强对新当选的“两委会”班子法治和党建工作培训,形成了党组织领导、村(社区)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的自治机制。

  (三)强化日常管理,基层民主决策规范。围绕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全县村级事务决策从议案的提出、受理、议定和实施都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村(居)民重大事项民主议事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度健全,档案台账齐全完备,村(居)民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意识普遍增强。

  (四)强化村务公开,基层民主监督有力。全县基层村(社区)均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了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监督小组,实现了村务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时间统一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过程动态化,确保村务决策落实有效。

  (五)强化阵地建设,基层法治创建有效。县依法治县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的通知》,按照村(居)组织健全、民主建设制度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法治宣传广泛深入、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到位五项指标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法治乡镇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了“组织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法治宣传深入、治理措施到位”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局面,我县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法治县”,城北乡柳溪村、白水乡飞山村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2个乡镇、36个村(社区)受到省、市、县命名表彰,筑牢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阵地。

  二、做法及启示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普法工作机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村(居)民小组有法治宣传员,有“法律明白人”。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法律七进”“特色三进”活动,结合开展“大走访”“三下乡”“法律服务进村到户,推进法治到基层”和“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将《中国梦·安岳普法在行动》《农民常用法律问题解答》《青少年法律常识简明读本》等普法书籍25万余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农村基层家庭。三是丰富基层法治文化。以加强村级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为载体,全县村(社区)基本实现了建成1个法治夜校、1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橱窗、1个图书角(室)的目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先后编排法治文艺节目10余个,赴城北、岳新等乡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0余场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10个、法治文化街道19条,建设法治农家大院、公园、小区等阵地106个,设立宣传橱窗、灯柱广告、仿古插牌等法治设施4000余个,在全县基层普遍形成了自觉学法、遵法守法、遇事找法的基层法治环境。

  (二)加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基层平安创建根基。一是做好面上治安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基层基础的首端作用,网格服务提档升级,群众对网格工作知晓率在80%以上,满意度达到85%;“雪亮工程”一期、二期114个镇村平台、515个监控点建成投用;常态开展“红袖标”治安巡防,建有“红袖标”巡防队伍2070支,开展常态和集中巡防5万余次,参加人数达30万人次。二是充分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重点抓好艾滋病人、吸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等基层特殊人群监管工作,组织卫计、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及时收治好艾滋病人、收戒好吸毒人员、收容好具有肇事肇祸可能的精神病人,全力做好治安防范和农村治保工作。三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了村级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监督管理教育责任和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组织矫正人员参与村级法治教育和公益劳动,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相应的社区帮扶救助。四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和发挥村级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责任和帮扶作用,对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及时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帮助,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后有相应的生活保障,逐步适应社会生活,预防和杜绝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三)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夯实基层维稳保障根基。一是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全县共建成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066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4048人,建成范围涵盖家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二是充分发挥了各类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以村(社区)调委会为依托,重点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报告、前期处置和调解参与工作,做到信息第一时间掌握、事态第一时间控制、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全面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最大限度维护村(社区)和谐稳定。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三调联动”工作实践,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大力拓展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了调解员综合素质。四是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化解多元推进、力促安岳大和谐”、“大下访、大化解、大稳定”等主题实践活动,真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双无”目标。2017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355件,调处成功6253件,调处成功率98.1%,维护了全县基层社会大局稳定。

  近年来,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做法和成效来看,有以下启示:一是思想认识是基础前提。只有镇乡、村干部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真心实意接受这项工作,才能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领导是必要保障。只有建设一支有力的基层法治化工作队伍,全面强化对法治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才能保障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服务群众是关键内容。只有把农村基层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服务群众推行法治治理,在依法治理中强化服务举措,才能赢得群众参与,得到群众支持配合。四是真抓实干是核心措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内容宽泛,只有真真切切把每一项工作任务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细节中,扑下身子抓落实,才能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巩固提高是重要环节。只有不断巩固已有法治化工作成果、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才能确保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问题及原因

  (一)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基层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不浓,依法办事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还不强。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人治思维依然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仍然不强。二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虽然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30余年,但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法治宣传的形式还不丰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也不完全到位,特别是农村普法依然存在死角和盲点。

  (二)基层依法自治落实不到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村(社区)绝大多数工作精力被非主业所占用,多数乡规民约、自治章程、四民主两公开等民主法治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有些村(社区)仍然存在村(社区)事务公开不及时、财务支出不透明等现象,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自治组织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不高、法治意识不强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民主管理、依法治理的氛围还不浓厚。

  (三)基层法治力量依然薄弱。尽管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组建了“三团两队”(即政府法律顾问团、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义务普法宣传队和法制文艺宣传队),但受经费、待遇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县农村基层法治队伍仍然比较薄弱,村(社区)普遍没有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主要靠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乡镇司法所以及综治维稳机构来完成,导致农村法治工作出现空档,有些村(社区)的法治工作已经出现停滞状态。

  (四)基层法治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基层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机制有待完善。由于缺乏应有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健全,导致大多数“老、大、难”纠纷和缠访闹访案件难以解决,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停留在稳控上,没有从根本上依法解决问题。二是基层法治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责任追究的法律规定,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存在“同级监督不力、上级监督太远、自我监督落空”现象,导致许多失职、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四、建议与思考

  (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成效纳入党委政府核心工作考核范畴,同部署、同量化、同考评、同奖惩。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新建或整合法制宣传信息平台。通过编写通俗易懂的法律读本,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建普法宣传阵地,开设农民(居民)法治学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三是壮大法治宣传队伍。可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出台政策扶持等方式,在农村和社区一线培育一批新型农民(居民)及社会名流人士组成法治宣传队伍,在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留守人员五类人群中遴选、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

  (二)推进依法自治,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一是引导基层依法自治。把加强基层依法自治作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任务,在经费使用和人才引进上给予倾斜。可由县级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村(社区)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实施办法,推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基层组织领头人,引领基层工作依法开展。三是打造法治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树立标杆。

  (三)健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多元化。一是健全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设立村(居)“普法工作站”,吸收村(居)两委会成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和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加快健全村(社区)一级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尽快形成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达到村(居)治安秩序良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加快服务队伍建设。通过“三官一律”进社区、基层公开招录、上级下派挂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法治工作者队伍。

  (四)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化。积极打造和完善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选优配强调解工作队伍,落实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案代补政策及人民调解员工作津补贴,激发调解队伍工作积极性,促进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对相关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五)强化法治监督,实现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透明化。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监督中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尤其是发挥好村民、村民代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包括集体财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监督,确保基层群众能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探索建立村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推行民主管理或在推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权益的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四篇: 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调研报告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XX镇委、镇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着力打造人居新环境,建设优美新村镇,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村容村貌不容乐观。

  一是有的村由于历史等原因,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整体布局散乱,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存在抢占、乱占现象,给农村综合整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二是绿化、美化不到位。大部分村没有一个统一的绿化方案,借用自然绿化,没有体现农村生态特色。三是部分村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比较突出,且不同程度存在乱倒生产、生活垃圾现象,影响了整治效果。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长效管理机制执行不到位。

  从我镇总体看,试点村好于相对偏僻的村,经济条件好的村好于村级经济薄弱村,村级班子强的村好于班子涣散村。虽说村村设立了垃圾点,添置了垃圾箱,全镇还统一设置了两个简易垃圾填埋场,但有的村长效管理机制执行未全部落实到位。

  (三)综合整治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镇绝大部分村的主干道虽然已硬化,但有的村村内的道路硬化的不多,且排水、排污设施不完备,存在垃圾、污水乱倒乱泼现象,农村垃圾难做做到无害化处理。二是大部分村经济薄弱,工作经费短缺,保洁人员工资无法落实,极大地影响了环卫人员的积极性。

  (四)宣传教育亟待加强,群众环卫意识急需提高。 目前,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县镇两级重视,工作力度大,但有的村干部积极性不高,还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等待观望态度,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程,缺乏主动性;广大农民群众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随意将建筑垃圾堆弃河道、生活垃圾乱扔乱倒现象普遍存在,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缺乏足够认识,“创卫靠大家”群众性、基础性工作难以深层次推进。

  二、针对上述情况,对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快新村规划。

  高度重视新村规划工作,加快新村规划编制进程。编制新村规划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镇当地农民群众发展养殖、堆放柴草及农机具等生产生活实际,综合考虑道路、水沟、公厕、公共场所、公益事业设施、绿化美化等多种因素,注重体现人文特色和生态特色,做到高标准又实用,一村一特色。

  (二)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选等方法,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爱护环境意识,养成按时定点投放生产、生活垃圾的良好习惯。二是建立三级联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环卫人员、垃圾清运车、保洁员的日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考核目标,做好垃圾清运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三是各村要聘请清扫保洁监督员,监督本村卫生保洁员清扫情况和农户门前“三包”落实情况。

  (三)扩大野花组合种植面积。

  针对交通要道路边杂草丛生,清理难度大、清理难彻底的情况,建议扩大野花组合种植面积,既清洁了环境又美化了环境。

  (四)加大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是落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环境

  卫生综合整治的关键所在,应建立完善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分级负担资金筹措投入机制,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持续长效运行。建议:一是县政府继续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对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补助。二是县政府每年在编制财政预算时专门切出一块资金作为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专项资金。三是要支持有条件的镇、村成立民间环保机构,并设立环保专项基金账户,向社会募捐,多方筹措环卫经费,以保障工作运转。四是村民委员会要形成合理的环境卫生保洁费筹措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每个村民、每间店铺、每家企业每月交纳的环境卫生保洁费标准,使群众自觉参与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收支公开。

  (五)加强宣传教育。

  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工作水平,人的素质是根本。因此,各级政府要致力于正面的舆论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影响面,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增强公民“讲文明、讲卫生,保护环境、洁我家园”的思想意识,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第一要以发放宣传单和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形式,进村入户,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方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环境,增强卫生观念;第二要通过制定卫生公约等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个人家庭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行为,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公开曝光,有效促使群众规范个人卫生行为,以巩固垃圾处理成效。同时,要通过开展评选“优秀保洁员”、“十星文明户”、“文明卫生户”等活动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和受教育面;第三把“讲文明、讲卫生,保护环境、洁我家园”纳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内容,从小树立环境卫生良好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第四要注重树立和推广典型,对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加以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五篇: 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调研报告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群众中威信高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近期,X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近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共召开座谈会、访谈会X场,走访干部群众X人次,发放调查问卷X余份,收取意见和建议X条。全面掌握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基本问题,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了具有X特色的对策及建议。

  一、基本情况

  X区地形复杂,北部为丘陵沟壑,中部为冲积平原,南部为黄河滩地,辖X个行政村,X个村民小组。2021年换届选举后,X个村共选举产生支部委员X人,支部书记X人,其中“一肩挑”X人,占X%;X岁以下支部书记X人,占X%;X岁以上支部书记X人,占X%;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支部书记X人,占X%。

  二、存在问题

  X区通过实施“两会两审”“公推直选”等措施,村级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文化、年龄、能力结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我区村级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结构不合理。全区村级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存在“一高三低”现象:即年龄高,文化低、技能低、致富本领低。在这次调研中发现,全区X个农村党支部书记,X岁以下支部书记X人,占X%;X岁以上支部书记X人,占X%;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X人,占X%,大多按经验办事,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制约;X个村委委员中,X岁以下的村委委员占X%,超过半数的村委委员在X岁以上,这些老党员受年龄、身体和观念的影响,对新知识、新技术了解少、理解慢,带头发展经济、开展活动,缺少生机活力;有的村级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群众观念、法制观念不强,决策不够民主,存在着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

  二是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政治功能不突出、组织力薄弱。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化,服务意识淡薄,不能积极化解基层矛盾,不能深入实际为群众排忧解难;个别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对于抓党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认识上含糊不清,措施上缺乏创新,效果上成绩平平;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面对错误言行和不良风气不能旗帜鲜明地站出来勇敢斗争;有的农村党支部“一年开不了几次会,一开会不是举手表决就是收党费”,凝聚力战斗力发挥不明显;有的基层党组织做工作对“上”负责多,对“下”负责少,对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服务群众质量不高,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有待提高。

  三是个别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驾驭全局能力不强。有的村党支部书记有“等、靠、要”思想,创业创新意识不足,开展工作习惯于等文件、等指示,依赖上级计划安排;个别村党支部书记,特别是一些新上任的支部书记,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思路不清,缺乏长远规划,不能看清自身发展优势,缺乏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面对一些突发性事件、信访纠纷、土地征用和一些群众普遍反映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时,显得束手无策,常常在政策“执行者”和村民“当家人”的角色之间摇摆,找不到解决协调各方面利益冲突的办法,带头人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是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致富带富能力弱。个别村党支部书记缺乏“双带”能力,面对国家的诸多优惠政策,不能根据本村实际,利用集体优势资源,调整经济结构,带领群众发展经济,错失发展先机,造成了在守业受穷和受穷守业中循环;同时大部分村委委员没有自己的致富项目,个别虽然有带领群众致富的愿望,但思路窄、办法少,找不准发展经济的路子,效果不明显,“空壳村”“空巢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离城市区较远,交通不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除村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外集体几乎没有经营性收入XX岭区的韩庄村、六门村、下柳村等。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拓宽选拔,选好“领头羊”。注重放宽选人视野,进一步拓宽农村党组织书记来源,对现有村干部数量较多、后备干部来源充足的村,加大从本村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力度;对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村,采取公开选拔或招考、跨村任职、能人回请等方式培养合适人选;提倡有条件的村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特别选派能力强、有思路、有办法、有经验的党员担任软弱落后农村党组织书记。同时,加大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健全完善后备人才信息库,不断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提供活水源泉。20-年,我区创新实施“三推两评两定”程序对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了集中调整充实,目前全区X个农村全部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储备培养了X名优秀人才,干部队伍梯队活力明显增强。

  二是注重实践,练就“真本领”。坚持把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区委党校培训主体班次,同时,积极探索“菜单式”培训,结合各村实际分类确定培训主题;定期征集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需求意向,专门为农村党组织书记选编一批看得懂、用得上的学习书目。20-年,我区采取手绘漫画的方式,创作编印了集党史及党务知识于一体的《党员应知道图解手册》,发放到每位农村党组织书记手中,大家反映良好;同时创新“三网”(X党建网+远程教育网+微信群网)新媒体教育模式,构建“X组工”、党工委、党支部、党小组四级微信群网,建立各类微信群X余个,在X个行政村全部设置“党建大喇叭”,线上线下同步培训,切实提高文化素养和发展经济水平。

  三是严格管理,用好“指挥棒”。按照“规范建档、动态管理、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农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评工作档案,对其进行备案管理。20-年,我区积极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库,让每个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业绩都有迹可循;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名农村党组织书记每年领办X—X项民生项目,强化农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督促农村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务村务公开,不断规范农村党组织书记权力运行,强化农村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像“紧螺丝”一样,把每位农村党组织书记推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上来。

  四是项目助推,激发“内动力”。坚持“抓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强党建”,把党建工作作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导航仪”,如X产销渠道,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促进了使“空壳村”“空巢村”逐渐转型,带动村民发家致富;同时加大对生活困难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队伍成员的关怀和优秀个人的表彰力度,加大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力度,20-年,我区出台了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建立“星级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有效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

本文来源:http://www.zhmsjx.com/gongzuorudangshenqingshu/74551.html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