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4篇】


军人 2024-03-14 23:37:11 军人
[摘要]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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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部门职能特色,突出工作亮点

  1.坚持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事务局战斗在疫情第一线。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积极号召组织全县退役军人投身防疫工作,全县成立退役军人防控自愿服务队26支,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防疫工作。二是号召退役军人、党员、机关干部开展献爱心活动,帮助疫情期间困难的退役军人度过难关,此次活动得到退役军人的大力支持,筹集防疫资金20900元。三是在疫情期间开展慰问支援湖北武汉的现役军人家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在慰问的过程中,帮助石屏镇的袁某解决户籍等问题,受到军人的好评。

  2.坚持摸清家底,开展“大走访”,做到心中有数。按照省、市要求,上半年,全县启动“大走访”工作,根据“属地负责、分类走访”的原则,整合力量、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各乡镇(社区)和各县直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梳理问题。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走访、微信走访等方式,对全县退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截止9月底,全县实际走访退役军人17410人,全部完成一人一档工作。排查化解矛盾78件,解决实际困难733件,并继续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截止目前,悬挂光荣牌共计17309户。

  3.有序高效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实现全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对政策应享尽享的目标,针对符合补缴政策的退役军人,动员全局机关干部,采取“一对一”的服务形式,稳步推进保险接续工作。目前,我县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共审核受理符合补缴政策申请1300人,完成养老保险缴费1238人,已划拨财政补助部分资金1501.19万元,个人成功缴费750.6万元。

  (二)日常业务循序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落实。

  1.实时更新优抚数据库,利用“一卡通”平台确保优抚资金管理安全高效。一是及时录入新增人员。202-年1至10月共计新增残疾军人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人、参战退役军人12人。及时将新增人员纳入优抚待遇发放数据库,确保新增人员能够及时享受优抚待遇。二是多渠道核减死亡人员。利用大数据平台与实地走访相结合,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和每年年审相结合,截至到目前为止,已经核查优抚对象2300余人,核减死亡残疾军人6人、参战退役人员27人、病故军人遗属5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8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8人,有效确保了优抚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三是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金安全有效发放。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为各类优抚对象累计发放优抚金43479人次,发放补贴资金3509.15万元,涉及7类优抚对象。有效杜绝了优抚资金被截留的现象发生。四是及时调研,做好服务。理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工作,设身处地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报销程序复杂的问题。积极与县中医院对接,要求医院为重点优抚对象结算医疗费用时,升级系统,直接结算二次报销费用后再与我局结清,避免了以上对象看病就医后,因费用报销来回跑路的问题。截至目前,151名退役军人已经成功兑付医疗补助资金15.51万元。

  2.延续往年扎实工作基础,确保双拥创建成果有效保持。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有力,工作实现制度化。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驻蔺各部队均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明确了双拥工作联络员,所有乡镇及街道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了党政军领导挂帅、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双拥工作网络体系。

  充分利用**革命老区的红色资源优势,实施“整合红色资源、打造双拥文化、增强教育功能、彰显特色优势”的创建战略,形成了阵地教育、媒体宣传、全民参与“三位一体”的国防教育模式。推进国防教育全覆盖。根据不同群体的年龄差异、文化素质和职业特点,构建了三个国防教育层次。分别是以中小学生为主的第一个层次。全县各中小学校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做到进课表、进课堂、进教材,通过进行国旗、国徽、国歌和党旗、军旗知识的教育,从小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军队的感情。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主的第二个层次,将国防教育作为党政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国防法律法规、国防义务、国防常识宣传教育,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国防意识,营造了拥军爱民的和谐氛围。第三个层次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将国防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普及深化“双拥”意识。由县党政军领导带头,广泛开展清明节所有乡镇及县级各部门采取网上祭拜和前往革命烈士陵园,祭奠革命烈士,缅怀革命先活动。积极开展“军爱民、民拥军”活动富有成效。春节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分别带队到部分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以及县武警中队、石宝驻蔺部队、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等4个单位开展慰问活动共送去生活用品及物资约12万元。疫情期间双拥办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开展疫情防范工作,组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力抓好疫情防范宣传工作,其中疫情期间在石宝雷达站无法采购生活物资的困难下,协调县粮食局为部队送去了粮油、蔬菜等,为部队官兵解决了生活问题。

  9月3日是国家抗战胜利纪念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文旅局联合在县实验中学举办了针对全县中小学师生开展的抗战胜利纪念活动,进行了网上征文和现场演讲比赛,并通过**郎网进行了现场直播,有力调动了全县人民的爱国和拥军热情。清明节及9月30日国家公祭日由县党、政、军领导带头,在全县范围开展了网上祭拜和前往革命烈士陵园,祭奠革命烈士,缅怀革命先烈活动。

  3.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多渠道创造平台,提供就业信息。积极推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发的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线上引进了XX巡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等22家企业入驻该平台。今年来,共组织网上招聘会3场,提供就业岗位324个,成功签约34人。截至今年9月底,组织专场招聘会4场,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县保安公司、**高乐皮具有限公司、四川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县XX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武骏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县西区实验学校等45家企事业单位参会,提供行政岗位、安保岗位、网络通信维护员、生产岗位、车间储备干部、统计员、安全员、电工等481个就业岗位,现场接受求职者就业政策咨询600余人次,现场150余名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二是坚持“授之以渔”理念,突出抓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通过政策宣传,今年来,共推荐118名退役士兵分别到泸县建校、**县职业高级中学校、泸州市鼎和驾校技能培训学校学习,培训项目包括汽车驾驶、计算机、电工、酒店服务与管理、中式面点、汽车维修工等专业。

  4.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推进退役军人纪念褒扬工作。一是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为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缅怀革命先烈,清明节创新了祭奠方式,广泛推荐开展“致敬·202-清明祭英烈”网上文明祭奠活动。此次网络祭扫活动,共计约100000余人次参加。二是充分发挥了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全年共接待单位团体13批次,接待烈士家属9批次,社会群众700余人次。三是补充完善四川英烈纪念堂系统和褒扬纪念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县革命烈士陵园简介,补充录入39名**县革命烈士个人事迹简介。完成褒扬纪念管理系统内371位烈士和100位烈士遗属数据核对。完成全县34处零散烈士红军墓纪念设施坐标定位和登记录入系统。主动与乡镇联系,大力营造参军光荣的氛围,及时为在部队立功的现役军人送达各类喜报、荣誉证书53人次。四是完成县内烈士纪念设施五年规划上报。统计县内革命烈士陵园、辛亥革命烈士墓及零散革命烈士纪念设施36处,根据上报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年至2024年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提质改建方案,拟对上述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投资8000万元开展改建工作。

  (三)对照职能职责,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正当权益。

  1.理清信访人员类别,做到信访维稳工作有的放矢。全国“两会”期间,制定了相关的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理清重点对象,落实稳控包保责任,实行日报告制度,有力确保了“两会”期间我县退役军人群体的稳定。高度重视信访接访工作,及时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信访对象合理的答复解释,尽力保证退役军人信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效减少到省进京访情况发生。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信访件30件,其中军人事务部交办7件、“12345”转办14件、个人信访件2件、网络问政7件。办结率达90%,剩余3件正在办理中。

  2.认真做好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工作。今年我县共接收并审核符合安置条件转业士官个人档案31份,其中安置到事业单位28人,国有企业岗位3人。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66人,均做到现场报道,登记银行账号,为下一步兑现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工作做好准备。

  3.为军休干部做好服务解困工作。目前,我县共有6名军队离退休干部,每月按照军休干部薪资标准及时发放待遇,保障军休干部生活无忧。为瘫痪军休干部王应书解决生活困难,帮助其办理军休干部护理费申请,目前已经或省厅批准并享受了相应待遇。及时受理军休干部张荣华办理调残申请。

  4.加强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全县企业军转干部共计79人,及时对照文件,为企业军转干部调整工资待遇,每月增加170元。走访慰问企业军转干部30人次,发放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12800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年,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双拥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双拥工作重安排轻落实,工作措施办法取得的实效不多。二是优抚对象年审进度相对滞后,死亡人员核减仍存在不及时情况。三是退役军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就业压力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我局将继续推进涉军维稳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监测预警机制,预警突发事件和重点人员。配合做好来年“两会”及特殊纪念日的维稳工作,配合维护大局稳定。

  2.扎实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适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二是组织好“清明”、“八一”、“国家公祭日”等活动,不断在全县营造拥军优属、缅怀先烈的浓厚氛围。三是持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健全优抚管理对象数据,为精准服务打下基础。

  3.坚决落实移交安置政策。一是完成202-年我县安置人员31人工作。按照阳光安置的要求,于8月初以前将人员安置到岗位上,防止因不公开透明造成不稳定事件。二是妥善做好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收官工作,接受省市各级领导检查。三是妥善做好退役士兵接受工作。今年下半年退役军人即使接受退役军人接受,并按照要求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4.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一是加强创业意向摸底,联合人力资源局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二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对接更多优质企业提供优质岗位,让每一名有需求退役军人顺利找到合适的岗位。

【篇二】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

  20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__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x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每季度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x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学懂弄通、逐步梳理,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并听取各科室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履行领导责任。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机关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x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今年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10余次。制定我局重大决策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不断加强学法用法业务水平,做推进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x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2次,对涉及机关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2-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没有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不断完善架构组织建设,做推进法治建设的“推进器”

  一是持续加强“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区按照“应建尽建”“全面挂牌”的目标已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346个。其中,区服务中心1个、镇服务站13个、村(社区)服务站332个。各级服务机构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669余人,均落实相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基本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域的区、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同时,加强法律拥军制度建设。双拥办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镇设立涉军维权办公室,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二是寻求突破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指导各镇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打造自身服务品牌,推进服务保障网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创建机关党员挂钩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新模式,革新退役军人帮扶新局面。同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科室+乡镇服务站”三者联动服务的形式,局机关与街道退役军人事务战线的沟通和互动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积极开展“七五”普法系列活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传播者”

  一是选树身边典型模范,树立法治建设模范先锋。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到地方后,他们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从军经历,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有效增强社会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精神。在“8.1”建军节、“9.30”烈士公祭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利用广场宣传、晚会宣传等形式,对政策开展普及,共举办(参与)晚会2场,广场活动1次,制作宣传展板10余块,对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形成普法宣传的体系,开设“扬州市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工作号,以此为重要普法阵地,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和相关法律普及;为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开展专场招聘会,就退役士兵复学培训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了专题宣传,共印刷政策宣传资料1万余份,分发给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从区级到村级服务保障机构宣传体系。

  三是组建“老兵讲师团”,积极创新普法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老兵讲故事活动”并进行《国防教育法》等普法宣传,选派人员常态化开展普法志愿宣传活动。结合“七五”普法,依托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阵地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科学用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都上传到门户网站,保障退役军人工作政务公开化、透明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落实集体重大事项和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台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执行,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严格抓好工作执行,通过自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202-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局发文28份,局党组发文5份。全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案件。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二是有效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利用XX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公开财政预算、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今年,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110余条,每月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100%。

  六、建立健全涉军纠纷化解机制,发挥法治建设的“调和剂”作用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的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我局出台了《信访工作制度》,为所有退役军人的诉求建立台账、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目前,我局共接待退役军人740批次841人次;接收部系统转交信访件16件,接收省系统转交信访件35件(其中市局转交8件),省督办件2件,阳光平台系统17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5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畅通信访渠道。退役军人可通过来访、来信、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等多种渠道进行信访诉求的表达,推进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发挥网上信访主要渠道作用,使其与实地来访具有同等效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梳理本地区涉退役军人信访事项,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属地化解,在符合政策的范围内妥善办理。对当前没有政策依据的,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员以合理合法途径进行诉求。针对重要时期,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保持通讯畅通。对扬言进京上访人员,由我局、公安局、信访局及属地联合行动,对其进行劝说,防止越级上访。对离开本地的涉退役军人信访人员,我局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前往信访人员暂住地,解释相关政策,防止事态扩大。今年,梳理排查重大信访问题8件由我局攻坚领导包案(涉及参战身份认定、军转干、困难帮扶等)、各镇、各部门攻坚领导包案(涉及社保补缴、评残、重新安排工作等)24件。

  三是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我局设立“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制度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二是法治监督还不够全面,要开展常态化的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充分和平衡,还需完善响应工作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抓规范,夯实依法决策“压舱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我局法制力量充分授权,保障决策的法制化;进一步细化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运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抓监督,筑牢主要责任“防火墙”。紧紧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原则,完善监督、审查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篇三】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

    根据《黔西南州202-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州委法治办〔202-〕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查备案,承接权责清单任务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系列文件部署和要求,在全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证明事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的审查报备。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类型,按照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分门别类开展权责事项的任务落实和有序推进。

  2.按照国家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单(202-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回复》向州司法局报告。并逐一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清理完成报备。

  3.按照要求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

  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管辖的光荣院、烈士陵园、服务中心(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就如何阻断输入性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的防控措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专门成立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业务和疫情防控追踪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和网络及时向全局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工作,与4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先后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积极应对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倡议书》等10多个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根据省厅安排,由州服务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发挥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全州3000余名退役军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当疫情防控冲锋陷阵“示范员”、宣传教育“讲解员”、排查管控“网格员”、交通要道“守门员”、群众舆论“引导员”、后勤保障“服务员”,并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农民抢收农作物。落实行业管控责任,并在全州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代为祭扫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组织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劝阻外出异地祭扫人员网上祭扫,采取临关管控的方式对15处烈士纪念设施,2处优抚机构明确专人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全州4.8万余名退役军人和家属均无感染新冠肺炎情况。

  4.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可办率和“一窗”分类受理达到规定标准。

  承接了州民政局“其他类”权责事项1项,即: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评定材料的审查,该事项作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1项)(20--年版)》唯一事项(其他类),其最终确认权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州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州、县(市、新区)、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告》,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州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为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针对以上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基本信息、办理事项、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已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管理。

  5.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我局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严格按照《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程序规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规定,实施立法计划。

  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文件和精神,经征求全局各科室意见建议,我局202-年度无立法项目。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都管理规定》《黔西南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202-年5月1日,制定了《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该规范性文件执法主体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黔西南州慈善总会,类型为行政。202-年6月10日,已向州人民政府报请登记《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起草说明、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确认意见及相关资料,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州司法局报备审查。

  3.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编制证明事项、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清理工作,填报了规章清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清理统计表,形成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修订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年10月28日,起草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送审稿),待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报会议研究通过执行。

  2.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亦未申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考核制度,聘请州司法局任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了与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在线远程视频连线,退役军人可以到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助力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法律援助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仅州本级法律援助窗口,已为4名退役军人出具3份“申请法律援助函”,电话回访了5名退役军人诉求,为1名退役军人起草“民事诉讼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全覆盖。

  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8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一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给付事项三项: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行政确认事项1项:伤残等级评定,其最终确认权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事项1项: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1项: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资料审查上报。二是编制执法人员名册。三是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求,配备执法资格人员1人,内设法治机构审核人员1人。四是梳理数据并填报执法资格人员信息。按要求在贵州司法云平台录入。五是规范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正在申报行政执法监督证2人。六是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法治政府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和更新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我局权责事项,积极推进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行政执法事项改革。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已向州司法局申报领证事项,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4.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完成“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我局有行政执法人员1人,已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采集、填报、录入和审核,并上传了相关资质资料。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

  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6.建立完善统计责任制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侵犯。

  10月29日,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切实加强统计弄虚作假的检查力度,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统计会审,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精准。

  7.按照《贵州省202-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根据《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报告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情况。

  8.按照《贵州省202-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

  我局有行政给付事项3项,分别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进行落实,按时发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兑现20--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全州77名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工作。

  1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制度。

  我局成立以来,无案件移送情况,待上级部门出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相关行政执法证据标准和刑事司法移送证据标准后,对照标准组织单位实施。同时,加强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学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此项工作无。

  2.及时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此项工作无。

  3.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

  无出庭应诉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矛盾纠纷。

  1.依照国家和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州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下移规定(暂行)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10月30日,已及时转发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行政复议事项。

  2.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10月5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行政诉讼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规避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加强风险研判,规范行政行为,202-年度无行政诉讼事项。

  3.依法作出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决定,依法配合州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无行政复议案件。

  4.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

  10月22日,召开局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行政裁决解决矛盾纠纷,提出信访中为退役军人提供行政裁决化解纠纷的建议,引导退役军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纠纷,深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黔西南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对“七五”普法和普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听取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局的业务工作,从切实增强加快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方面,还结合业务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吴望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平时加强政策法规知识的自学。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我局制定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年普法教育的工作计划》《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年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202--25),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抓具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普法工作。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全局应参考29人,实际参考29名,考试合格均达到85分以上,参学率达到100%,参考率100%。

  4.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7月16日,印发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于7月17日通过个人学法考试账号观看了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庭审视频录像——行政强制拆除案,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及公开工作。

  逐项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指标,认真撰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按时在门户网站相应板块公开。

  2.积极组织宣传推广本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经验。

  一是加大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各单位空编制情况,高效完成202-年度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工作,于6月29日至7月3日开展了全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邀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州纪委、州委办、州委党校、兴义军分区、州禁毒委、州人社局、州国安局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为退役士兵讲课,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禁毒知识、业务知识、当前社会形势等5大类12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开展网上招聘会,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州人社局合作,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春季推荐就业网上招聘会,共有50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2226个,吸引了53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共有95名退役军人与招聘企业达成工作意向。

  3.加强内设机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内设机构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经费保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运用,量化考核评分,强化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目标绩效奖等次的重要依据。

  4.加强法治机构工作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内设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内设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学者、律师,已聘任州法律援助中心任萍律师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切实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1名公职律师职能职责,有机整合公职律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5.本部门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全局202-年度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许多行政执法事项亟需上级部门顶层制定指导标准或下发制定标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方面工作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不够重视,与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力度不到位。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是除赋予普法宣传更多的内容外,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更应该多样,特别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说,当前的普法宣传的工作难以到达应有的宣传效果,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困难也是多重的,但普法的工作力度急需加大加强。当前普法宣传更多的呈现为到人员密集场所发宣传小册子,更多的“执法普法”、“以案释法”、“学法普法”以及辅助多媒体、自媒体的法律宣传形式还很欠缺,宣传力度不够。

  (三)部门协作不顺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效率不高。

  法治政府考核任务落实指标需要涉及业务科室完成事项,仍然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牵头科室需全权包揽非科室职能的任务精准落地,导致工作任务落实效率不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建立学法情况评价制度。积极向领导汇报行政执法工作需逐步推进工作事项,加强沟通,通报信息,及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登记,主要记录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注重学法用法效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围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八五”法治宣传工作规划的总体目标,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州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内设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共享信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篇四】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

    202-年,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20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法治建设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吴近新任组长,有关股室工作人员任组员,法治建设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业务讲堂、党组(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所有参加人员成绩均达到90分以上。

   二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我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事先听取群众建议,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

   三是落实依法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严格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签发等程序进行管理,每月月末对本部门履行职责业务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三)推动政务公开和监督机制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泰宁政府网上,全年公开政策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50余条,每季度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泰宁政府网站公布咨询来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以来,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暂无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在履行优待抚恤、扶贫帮困、安置军休、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针对隶属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202-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定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开公示制度存在矛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故我局相关工作保密要求较高,部分涉密内容被上级部门管控,不能按照当前“最多跑一次”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办理。

  (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自局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同样,乡、村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20--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扎实推进跑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完成对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书面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宣传。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讲话。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各责任股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

  (四)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退役军人素养。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政府网、政府公开栏、泰宁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节日,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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