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论文2000字精选三篇


2000字 2024-04-25 10:45:53 2000字
[摘要]党的建设是党的工作的属概念,又是党务工作的种概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己的性质而从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心理学论文2000字精选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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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心理学论文2000字

[摘要]加强犯罪心理学研究为治理犯罪提供理论价值基础,在治理犯罪以及刑事一体化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近些年来,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与成果,但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弊端。本文首先阐述了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然后对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及其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定位等若干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对犯罪心理学基础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实践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为犯罪心理学研究提供了重要价值理论基础,但是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在发展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从确定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这一目的出发,通过观察、调查和实验而得到的系统的知识。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

大量的犯罪与对策心理问题存在于治理犯罪过程或者刑事活动中,譬如犯罪心理产生与形成原因及其心理发展变化过程,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等,犯罪心理学能够将与犯罪有关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心理科学的理论、方法以及成果,全方位的协助和支持治理犯罪及其刑事科学、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在犯罪的治理及其刑事一体化中作用甚大。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能够为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心理科学基础。犯罪活动与犯罪的治理与社会多方面因素有关,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相互影响,错综复杂,因此,对犯罪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地治理,从刑法的内部与外部关系之手,实现刑法运行的内外协调,实现刑事一体化,就必须综合分析与研究与犯罪活动相应的各类心理因素以及问题,认真探究因与罪、罪与罚、罚与效的因果关联,使刑法运作具备客观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达到全方位协调的最佳状态、刑事一体化最佳效应的目的。

(二)犯罪心理学研究能够提升治理犯罪以及刑事立法、司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对犯罪本源问题的研究和解释有助于探讨犯罪的原始性、本质性、普遍性、偶发性以及随机性,对建立科学的犯罪学基础理论意义十分重大。而犯罪心理学研究以犯罪现象与犯罪行为本源为基础,对犯罪心理的产生与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同时依据不同类别的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规律以及特点进行科学深刻地揭示与掌握,对犯罪活动现象与犯罪行为能够正确区别与认识,为犯罪人处置以及教育改造措施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刑事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法学界发展的基本思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通过科学的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犯罪预防提供心理标准,有利于它们自身研究的提升,从而提升了治理犯罪以及刑事科学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及其存在的弊端

由于历史原理,犯罪心理学发展缓慢,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学科才与心理学分支,在短短三十年内获得了迅猛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尤其是在实践应用研究方面问题突出。一是我国心理学研究虽然在揭露、发现、证实和打击犯罪、有关刑事立法以及刑事司法上等基本理论问题有所建树,但是关注与投入欠缺,致使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整体研究的广度、深度不够,应用性与可操作性更是不足;二是犯罪心理学在研究时,出现理论与实践的分离,导致一部分人出现认识偏差,片面的认为犯罪心理学的价值和作用主要是学理,失去了具体实践功用;三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一部分人缺失必须应有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不能敏感分析出犯罪及其治理中的心理学问题,不能将犯罪现象或者犯罪本源上升到心理学的认识与揭示的高度;四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一部分人不能充分了解与研究刑事法学等相关刑事学科及其司法实践,难于将心理学理论知识与有关刑事学科以及司法实践进行融合。

三、犯罪心理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明确犯罪心理学学科性质与定位。犯罪心理学研究既要为刑事科学以及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犯罪的预防提供着心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着具体的方法与技术,同时能够在刑事司法中具体的方法、技术体现,并能够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以及罪犯心理和行为的矫治等环节,使其兼备了学理和具体方法、技术两个方面的功用。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必须明确其学科性质和定位,大力增强基础理论研究与提高学科理论水平,加大研究与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使犯罪心理学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研究解决犯罪及司法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上下功夫,从而发现与探索新问题与新方法,不断开创新领域,充实和丰富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研究。

(二)掌握犯罪心理学研究发展方向。我过犯罪心理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犯罪心理学研究越来越注重犯罪心理学研究结果的应用性和普遍适用性,强调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不但应具有较高的内部效度,还应具有较高的外部效度。其研究方式、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手段也不断体现科学性的特征。正逐渐形成完整的、独特的犯罪心理学学科体系与专门的研究方法,系统化的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知识结构已有雏形。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如果脱离应用就毫无价值,就失去自己生存的价值,因此,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不能搞理论上玄而又玄的所谓“创新”,甚至出现连专业人士都看不懂,既不需要实证、又无实用价值的空谈理论。

(三)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犯罪心理学必须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一是加大对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内的各分支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从各分支学科角度去分析讨论罪犯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矫治的措施和方法,让犯罪心理学融入到心理学各分支学科间形成的动态化体系结构中,达到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目的,从而促进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二是增强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外的诸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从而全面掌握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能够从多学科的角度来解释、分析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产生根源。

总之,犯罪心理学不断的发展进步,其研究方法逐步走向科学性与实用性,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理论能够科学描述、解释、预测以及控制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从整体上为社会控制减少犯罪服务。

第2篇: 心理学论文2000字

摘要:犯罪心理学(Criminal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

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一、学科历史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

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韵。

犯罪心理学或称为罪犯侧写,起源于1940年代时,当时的美国战略情报局要求精神病学家威廉・兰格侧写阿道夫・希特勒的心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精神病学家利昂内尔・哈瓦特在英国皇家空军中工作,侧写了一串纳粹的高级战犯可能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以期能由一群被俘的士兵和飞行员中找出他们。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体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为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1950年代时,美国精神病学家布鲁塞尔精确地侧写了恐怖份子攻击纽约的不寻常心理状态。

最快速的发展出现在联邦调查局在匡堤科开了联邦调查局学院之后,此一学院导致了全国研究暴力罪行中心和暴力犯罪执导系统的建立。其原初的想法是想建立一个可以找出许多无解的重大犯罪之间关连性的系统。

在英国,大卫・康特博士是于1980年代中期指导警方侦探侦办已犯下一连串重大攻击行为的罪犯的一位先驱,但康特博士看到了“罪犯侧写”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做为一个心理学家的主观、个人看法之下。他和一位同事创立了“调查心理学”这一词,并且开始尝试以他们认为较科学的观点来逼进此一主题。

二、国内情况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

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

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20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人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青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三、学科发展

20世纪以来,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逐渐增多,许多心理学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识由本我、超我和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代表与生俱来的欲望冲动,按“快乐原则”活动;超我代表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则对本我和超我进行协调,按“现实原则”活动。

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我对超我的依从力减弱,而趋向于本我的结果。他还认为,成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儿时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冲动复活了起来。

美国精神病学家W・希利和他的妻子A.F.布朗纳对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与欲求的表现”。当年轻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满足。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

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诱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无耻的人格特征。(3)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刺激,便会暴怒,用暴力手段攻击他人。(4)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5)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6)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7)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8)软弱型,这种^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9)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10)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行动。

四、学科研究

许多犯罪心理学家致力于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征和这种人格特征的由来。他们将犯罪者人格的各个方面与未犯罪者进行系统比较,从而试图确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他们所指的人格内容很广泛,如雷蒙认为:“人格即是个人的全部,包括智慧、性格、本能内驱力、情绪稳定性、态度、兴趣、气质、社会性和个人的仪表,以及他的一般社会效能”。“它是一个对环境起调节作用的心理体系”。研究犯罪者人格问题的犯罪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人的犯罪心理发展到人格的改变,表明这个人的犯罪心理已经定型。要矫正这种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极其精细、复杂、长期的工作。所以,对罪犯的人格变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学上一个十分细微与深入的课题。日本犯罪心理学家出根淳还指出:“过去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限于探讨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产生的――即是基于生理原因还是社会原因。所以,过去都集中于对犯罪心理的个人因素―社会因素的探索与讲座在犯罪人格论建立以后,犯罪心理学就出现了新的面貌。这样,就在犯黯的人格问题的讨论中开阔了犯罪心理的具体研究途径。”

第3篇: 心理学论文2000字

摘要

随着设计向纵向发展,设计师考虑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分析消费者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唐纳德诺说心理学是‘设计必须反映产品的核心功能,工作原理,可能的操作方法,以及反馈产品在某一特定时刻的运转状态,设计其实是一种沟通,设计人员必须深入了解使用者并与之沟通。

关键词:设计心理学、以人为本、色彩、绿色设计

一、设计的概念与作用

设计是一种学问,是一个艰苦创业的过程,人成为设计最主要的决定因素。人不仅要求获得商品的物质效能,而且迫切要求满足心理需求。设计心理学属于应用心理学的范畴,是应用心理学的理论,方法和研究成果。解决设计艺术领域与人的“行为”,和“意识”有关的设计研究问题。设计心理学是以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手段去研究决定设计结果的“人”的因素。从而引导设计成为科学化、有效化、的新型设计理论学科。设计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消费者心理学,主要研究的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过程中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可以由设计调整的因素。在二十世纪***十年代,设计师们就意识到与消费者沟通的重要性,它们通过各种方式去沟通去协调,例如通过消费者意见反馈消费者信息,以达到设计物与使用者的协调,从而来设计出令消费者满意的产品。

唐纳德诺曼的《设计心理学》向海边弥漫雾气中的灯塔,给人一股温暖和信息的力量。其并不是在讨论某一问题和某一设计的秘诀和方法,而是在传递一种希望透过表象,一种直达用户内在需求的关怀,抓住本质,抓住用户需求和事物发展的本源。

设计是在设计作品的过程中有种让产品更美的崇高使命感,然而更多的产品脱离现实和用户,设计师的任务是用设计引导人们的生活和审美,而不是表达自己的理念。然而还有一种极端,就是为了易用性、科技的局限性而牺牲的绝大部分审美。例如诺基亚和苹果的例子,手机屏幕诺基亚坚持了多久?难道是诺基亚的技术不行吗?当然不是,那又为什吗是苹果先推出retina显示屏那?因为诺基亚尊重用户的习惯,却破坏了品牌在用户心目当中的投影,可想而知,品牌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二、“以人为本”的理念

设计师和客户都不是最终用户,在未来的设计市场中个性化、时尚化、身份化将成为设计的主题,以消费者心理元素为基础的设计必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以消费者为中心、以人为本的至上设计原则从未改变。但是,设计并没有要求人与机器零距离,除了满足功能和形式上的需要,还能满足生成的心里对“距离”的要求,优秀的设计可以通过影响消费者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倡“以人为本”的当今社会,产品设计的所有研究与时间都必须围绕着“人”,抓住消费者心理就会大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三、色彩的作用

在家居、建筑、产品、服装等方面,色彩的作用日益增大,色彩可以使人感觉进退、远近不同,暖色系和明度高的色彩具有前进、突出的效果,而冷色系和明度低的色彩具有后退凹进的效果。在室内设计中常常利用色彩的特点去改变空间的大小和高低。如果居室空间过高时,可用近感色,减弱空旷感:若前面过大时可采用收缩色:若柱子过细时,宜用浅色:柱子过粗时宜用深色,减弱蹦出之感。好的色彩会给人带来某种视觉上的差异的艺术上的享受,色彩是室内环境设计的灵魂,色彩是大自然赐予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赋予人类为整个世界“妆”的权利,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色彩的功能特点,创造一种舒适、安逸的室内空间。

然而,在商业企划中最重要的一步是颜色,许多商品生产厂家的技术水平、设计水平也在伯仲之间,商品的目录和宣传短句中经常有“高性能”、“高品质”、“高尖端”等字样。但是,最后决定销售量的是色彩。例如,CHANEL常运用的白与黑,向广大消费者体现着她精美、高雅、简洁的风格:可口可乐是世界知名品牌,可口可乐海报设计色彩运用完全的符合了可口可乐整体形象的红色,效果达到统一。

四、色彩的调节

色彩可以调解人们的心情,通常人们遇到挫折、失落时视觉上可以接触如红、黄、橙色的暖色调可以使人心情舒畅,产生兴奋感。心情郁闷的时候,尤其是患有抑郁症的人不易接触蓝色,否则会加重他们的病情。患有孤独症的患者不宜在白色环境中久住,否则会病情日益严重。众所周知,红色是一种具有刺激性颜色,使人激动兴奋,给人以燃烧和热情感,起到祈祷鼓舞的作用。同样,黄色可以稳定情绪、增进食欲,对情绪压抑悲观的失望着有明显作用。

然而,日常工作中竞争非常恶劣,感到精神紧张的朋友可以在办公室或家里客厅多一些浅紫色、浅粉调:这样会感觉到温和、舒服、安全。也可以到公园或海边走走,心情会很快恢复平静。蓝色和绿色是最佳心理镇静剂。

五、绿色设计的发展

现在人们提倡绿色消费,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环保绿色成为当今潮流。绿色设计也称生态设计,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环境问题的研究。在工业设计中,绿色设计的核心是“3R”,汽车绿色设计最主要的问题是减少污染排放。例如,2004款prius是第一台装备新的高压高量的混合协同驱动系统的丰田车,这款车在燃料消耗和排放的减少上意义非常。然而,混合协同驱动系统的排放比当前已经非常环保的prius还要低百分之三十,它比普通的内燃机引擎尾管排除的废气物质低了近百分之九十。然而,prius彻底打破了环保与性能不可兼得的定论。

绿色设计不仅需要设计师的理性,更需要的是科学和技术的融入,绿色设计的推广不是仅限于设计师本身,而是更广泛的深入公众和消费者,绿色产品的开发是从绿色产品的设计开始的,绿色设计是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设计理念和方法,以人为本,充分利用资源。

为“触摸绿色”献计策的年轻设计者们都在用各自不同的方式诠释着绿色的概念。米那勒、马依达的低燃点瓷,SMAQ的保温椅,克里斯蒂梅因德马的编制作品向人们证明了工业生产的“绿色”无处不在,日本设计师吉钢德仁设计的一款特色沙发,是利用纸张的折叠与杂糅,在保证实用性的基础上,更体现了设计师对绿色设计的深切感悟。

六、绿色设计的方法

从产品生命周期的角度分析,绿色材料有一定的特征,节约资源、能源、舒适性、环境清洁。绿色材料是原料的采取,产品制造使用和再循环利用以及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并且有利于人类健康的某种材料。1994年,斯塔克为沙巴法国公司设计了一台电视机,该电视机采用一种可回收的材料——高密度纤维模压成形的即可,暖色的色彩,让人有一种感受自然的接近性。这一设计开创了绿色设计的先河。

结束语

设计心理学其实就是一句极简单的话——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设计以消费者为中心,抓住设计的本质:即使世界变化莫测,时代的脚步是永不停息的,设计将是永恒的。

参考文献:

1.【美】墨顿.亨特著,李斯译:《心理学的故事》,海南出版社,海口,2001

2.藤迟英昭,色彩心理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

3.柳沙.设计心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4.古彦彬《设计思维与造型》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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