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谈心谈话制度【五篇】


谈话 2024-04-25 12:15:58 谈话
[摘要]规划,意思就是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规划是融合多要素、多人士看法的某一特定领域的发展愿景。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支部谈心谈话制度【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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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党总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奋发进取;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党总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谈心活动要有记录备查。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

  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馈。

  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谈心谈话时间。

  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

  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一)群众对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党员工作调整、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篇二】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使用干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结合党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为着力解决谈心谈话不经常等问题,明确“六必谈”“四重点”推动党支部党员之间经常性交流思想、咬耳扯袖、关心关怀,切实达到解决问题、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1)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六必谈”情形

  一是工作发生变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个人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进行交流谈话;

  二是工作取得成绩,受到上级表彰表扬、重用时,进行勉励谈话;

  三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面临重大困难、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进行关怀谈话;

  四是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有议论、不良反映,发生矛盾和意见分歧时,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失联党员重新纳人组织管理时,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进行教育谈话;

  六是反馈党员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时,进行年度总结谈话。

  (2)党员相互间经常性谈心谈话“四重点”

  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相互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重点谈话内容如下:

  一是相互交流思想,了解相互间工作、学习、家庭等情况;

  二是主动亮明自存在的问题,征求改进意见,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对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相互交换意见建议;

  四是把矛盾问题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

  谈心谈话主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时间灵活握。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对行动不便、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谈心谈话内容应当做好记录,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报告。

  二、谈心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组织上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沟通群众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位置,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正职与副手之间、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应进行正常的谈话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篇三】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根据公司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党支部与员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建立日常的谈心谈话制度

  1.党支部与员工谈心谈话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2.同员工的谈话,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

  3.谈话原则上每半年一次,遇有特殊情况,要随时谈话。

  4.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情况,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问题或苗头,以及建议、意见等。

  5.谈话时机可结合工作总结、民主评议、考核、述职等项工作确定,也可视工作需要随时安排。

  二、党员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员工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员工,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执行好谈心谈话制度,要有高度责任感,要从党的事业和工作大局出发,出以公心,不回避矛盾。

  2.同员工谈话,应按工作的范围进行,不要推诿矛盾,不能只愿同得到提升、奖励的员工谈话,而不愿同缺点较多或犯错误的员工谈话。

  3.同党员谈话,主要应以个别谈话为主,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4.谈话前,公司领导干部之间应相互通气,注意协调配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篇四】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党支部结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七、认真如实填写谈心谈话登记表。

【篇五】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集团党委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由各级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相互平等原则。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八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一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二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三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十六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七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可以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九条谈心谈话过程需要原始会议记录。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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