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四篇


公务员 2024-04-17 22:38:43 公务员
[摘要]情况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某种临时性情况、事故的报告。情况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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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工作情况汇报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以来,XX县牢牢把握改革初衷,科学谋划部署,强化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的重点和关注点放在基层,着力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用好公务员晋升通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有为。

  一、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职级晋升程序。一是结合实际细化具体举措。制定“1+2+X”制度体系,“1”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2”即县管干部职级晋升办法、职级职数核定和备案工作规定,“X”即若干政策答复意见,目前已出台3个相关答复意见和51条政策口径,涵盖职数核定、职级套转、职级晋升等重点问题。制定《改进一级巡视员晋升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政策规定,综合考虑职数空缺、德才表现、职责轻重、任职资历等,细化职级晋升资格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职级晋升,非县、县党委管理的公务员晋升较高职级的,由各机关党组(党委)组织实施后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批。二是加强过程管理。细化明确职级晋升的备案及审批流程,印发对XX个具体问题予以明确。建立制度推进情况月调度制度,及时研判化解基层反映的个性问题和具体矛盾。建立职级职数动态审核机制和较高职级职数使用备案制度,指导基层把好职级职数使用关,防止超职数配备。将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的行政编制分别统筹核定职级职数,严格执行上级机关不得占用下级机关职级职数的政策要求,确保基层职级职数使用“定向化”。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项目,不断强化依法依规推进工作的意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制定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流程与实施方案,对晋升的实施主体、审批权限以及分析研判和动议、推荐考察、会议研究、公示、发文、谈话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简化县级机关一至四级调研员晋升备案程序,下放审批管理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关于县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垂直管理部门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县级机关和设区县各自职责及审批权限。

  二、坚持择优晋升,倾斜基层一线。一是树立职级晋升正确导向。坚持突出工作实绩、贡献积累、群众认可,不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对评为“担当作为好干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最美公务员”,以及在推进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优先晋升职级。二是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全县县以下机关晋升的三级、四级调研员中,60%以上在乡镇(街道)工作或具有长期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细化职级晋升负面清单,明确政治素质考察被列为需要提醒关注对象的、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80%的,一律不得晋升职级。坚持职级晋升向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一线的公务员倾斜,制度实施以来,近80%的驻村第一书记晋升职级,XX名县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晋升二级巡视员,X名县委书记晋升一级巡视员。三是注重统筹兼顾。对较高职级职数的使用坚持“三三制”,即担当作为的“排头兵”、任职较长的“实干家”、默默无闻的“老黄牛”各占三分之一。针对晋升职级后领导职务“免不免”、“兼不兼”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指导机关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合理安排,不搞“一刀切”。目前,全县XXXX余人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XXXX人连续晋升职级。

  三、把握职级属性,加强日常管理。一是针对实施中一些不统一、难把握的政策问题,分期分批明确XX条答复意见,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推动改革效应有效释放。注重通盘考虑,对较高职级职数进行统筹,以职数余数统筹为主、以全部职数统筹为辅。针对部分单位因机构合并超编超职数配备等问题,在核定使用上给予适当倾斜。二是引导各部门深入分析公务员队伍结构,有计划、有步骤、有梯次地开展职级晋升,避免职数用满后形成新的“天花板”。引入大数据算法对每次职级晋升职数使用进行规划,计算最优晋升频次,为合理使用职级职数、促进公务员队伍长远发展提供支撑。三是集成改革举措。加强纵向对比,分析修订前后的公务员法、非领导职务序列、20XX年实施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找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的关键点和矛盾点。强化横向协同,结合公、检、法、司改革,系统集成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举措,协调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第2篇: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工作情况汇报

  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以来,彬州市以“严、实、稳”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有序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严字当头。公务员晋升职级时,在具备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基础上,市委统筹考虑干部的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等因素,坚持“五个优先、五个暂缓”原则,注重激励、择优晋级,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实处着力。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并要求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中省咸有关政策规定,确保职务与职级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他们还结合机关实际,对于存在职级职数空缺、晋升压力较小的单位先行考虑职级晋升,对于机改合并、机改超编和政策界定不明晰的单位予以统筹考虑、逐步晋升,为顺利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稳字托底。2019年上半年,该市对35名符合原县以下职级并行条件的公务员按程序晋升职级,实现了政策过渡期间干部待遇不断档。2019年6月以来,市委坚持把公务员职级晋升和干部选拔任用综合考虑、一体推进,对于表现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各方面成熟的公务员,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考虑担任领导职务,对于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工作的“老黄牛”式干部和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因领导岗位职数受限,择优适时晋升职级,真正让干部在合适的岗位上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贡献力量。

第3篇: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工作情况汇报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测评考核。10月15日之前,对符合晋升条件,初审确认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机关(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考核,并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测评、考核和公示要有书面记载。

  4.呈报审批。10月25日之前,经测评考核公示无异议者,由所在机关(单位)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审批。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批;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批。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予以审批,在《职级晋升审批表》上加盖公章。担任副处级职务的公务员晋升正处级职级的,由区委组织部报上一级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

  5.落实待遇。10月底之前,各部门、各单位以《职级晋升审批表》为依据,按照工资调整审批程序,对职级晋升人员调整工资待遇,财政部门及时予以兑现。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的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执行;津贴补贴原则上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等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发放的补贴按实际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四)晋升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交流到市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四、政策规定

  (一)关于任职年限计算

  1.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2.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3.因年度考核不称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人员,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能否晋升职级,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除新录用公务员外,每有1个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5.已实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的人民警察计算任职年限时,按以下办法处理:二级警长任职经历按副调研员掌握;三级警长任职经历按主任科员掌握;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任职经历合并计算,按副主任科员掌握;二级警员任职经历按科员掌握;三级警员任职经历按办事员掌握。

  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参照管理前在相当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参照管理前只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按照与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任职年限。

  7.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任职年限。

  8.任职年限调整计算时,只计算1993年及以后有考核结果的年限。

  (二)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

  1.军队转业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现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因组织安排提前离岗的在编人员,在严格考核测评的基础上,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同时必须由组织安排适当工作。

  3.受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职级,处分期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处分期满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晋升职级。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根据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确定任职年限条件延长的时间,具体办法按前述职级晋升条件相关规定执行。受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后按新任职务重新计算任职年限,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4.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晋升职级;不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转为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当职级的待遇。晋升职级且退出现任职务和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的,均可不占原职务层次职数,但仍按原职务层次进行管理,可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要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自行提高职级待遇。

  (三)其他有关问题

  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2.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中办发〔2015〕4号文件印发之日(1月15日)起实施。首次实施后转入常态化管理,要及时履行职级晋升程序,晋升职级的时间以达到规定条件的日期为准。

  3.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执行晋升后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扎实细致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区长李广义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瑞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冯峻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办为成员单位。

  (二)严格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三)正确引导。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为该项制度顺利实施打下良好思想基础。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4篇: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工作情况汇报

  我叫***,*,出生于***年**月**日,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本人从***年年**日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局工作,至今已近***年时间。于**年**月晋升为科员职务,至今已有***年。在担任科员职务其间,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坚持党的领导,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大家的一致好评,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和执法办案能手。现将本人担任科员职务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担任科员职务期间,本人能够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并深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牢记党的执政宗旨;不忘初心,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时刻做到保持头脑清醒、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能够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公务员职责;能够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和理论文章,努力掌握现代办公技术,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通过不断学习,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我深知要有一颗耐得住寂寞的攻坚的决心,把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奉献生命的广阔舞台,用自己炽热的情怀书写一个普通****人员对党的的无限忠诚。

  二、恪尽职守,模范履职尽责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部门面临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繁。作为****人员,我不仅能够熟练掌握运用涉及********等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具体工作实践,提高了独立分析问题、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事***工作以来,本人能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严格执法,搞好商品质量检测,及时处理*****,严格工作纪律。工作中,本人始终坚持以优秀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出满勤,从不迟到早退,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勤动手、勤动口、勤动脑,勤动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休息时间,遇上单位有人需要顶岗,不论刮风还是下雨,不论家里有事无事,一个电话,我都不豪不犹豫地顶上。多年来,我爱岗敬业,业务过硬,敢于创新,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工作中从无失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的****工作的全面开拓进取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责任。

  三、清正廉洁,自觉维护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公务员形象多年来,本人忠诚于自己的入党誓词,时刻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积极学习上级部门有关廉政教育文件精神,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严格履行监控职责。真诚待人,乐于助人,廉洁自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树立了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而道远。在以后的日子里,本人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理论学习,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进一步锻炼分析判断能力,进一步加强文明执法,进一步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本人将始终保持思考和学习的习惯,始终保持奋斗者的状态和惯性,注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拓宽视野,不断调整思维方式,以全新的理念和思路面对工作、学习和生活,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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